陳春鳴 畫 深圳檢察機關公佈典型案件,揭出黑色利益鏈:房產中介→產權登記人員→律師→法官
  近年來,出於規避限購、避稅、為“小產權房”披上合法外衣等各種動機,通過虛假訴訟手段達到房產過戶非法目的的案例,在各地時有發生。深圳檢察機關在查辦此類案件中,發現部分案件背後存在驚人的黑色利益鏈條,竟有律師、房產中介、產權登記人員、法官等勾結其中。
  10月9日,深圳市檢察院發佈消息稱,2014年4月,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工作人員任某、李某、房產中介人員周某被龍崗區人民檢察院立案查處後,9月,律師於某也被龍崗區檢察院立案查處,市檢察院已決定對於某實施逮捕。案中涉及的梅州市平遠縣法院兩名工作人員,也已被當地檢察機關立案查處。
  羊城晚報記者 沈婷婷 通訊員 汪林豐
  以法院調解實現過戶
  2012年7月,房產中介人員周某找到當時在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工作的任某,讓其幫忙將一處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的廠房從某股份公司名下過戶到尤某個人的名下。根據相關規定,該廠房的過戶應當通過掛牌拍賣或法院訴訟執行拍賣的方式實現,但由於通過這些方式無法確保該廠房能夠順利過戶到尤某名下,所以周某找到任某。讓其利用虛假訴訟以“調解”的方式過戶,後來任某找“辦法”將這事辦成了。
  不久後,周某又找到任某,讓任某再次通過虛假訴訟的方式,將另一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的廠房從股份公司名下過戶到吳姓四兄弟名下。
  在上述兩單“業務”中,周某與任某商定的好處費很驚人。兩單房產過戶,任某收了周某給他的150萬元(部分後來用作打點相關人員),而周某通過其老闆鐘某(也已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向業主尤某及吳姓四兄弟共索取了260萬元人民幣。 編輯:健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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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法官均被拖下水
  記者獲悉,為將上述兩單房產順利過戶,任某找到了自己的老客戶——律師於某,由於某出面,通過梅州市平遠縣法院,採用虛假訴訟後“調解”的方式,出具了過戶的相關法律文書。
  於某運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提供瞭如下“服務”:拿到買賣雙方的相關資料後,於某草擬了一整套虛假的借款合同和虛假的起訴狀等,交由任某和周某拿去給雙方當事人簽字。之後,於某將整套虛假資料直接發給平遠縣法院的法官,平遠縣法院的法官在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均未到場的情況下,直接做好了《調解書》、《執行裁定書》等一整套法律文書,然後帶到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龍崗登記科,而律師於某、產權登記人員任某、房產中介周某及雙方當事人等都已約好在現場等候。律師於某現場將相關文書提供給雙方當事人簽名,給法官支付了相關的“訴訟費”等,然後將辦理過戶的相關資料直接遞交進了龍崗登記科。
  為使過戶手續辦理得更加順暢,任某還打電話給龍崗登記科的工作人員李某,讓李某利用職權協助辦理虛假訴訟過戶。於是李某將這兩單房產過戶直接分到自己手上辦理,在明知是虛假訴訟的情況下完成了過戶手續。
  每個環節都分到蛋糕
  據悉,在這個鏈條中,每個環節的經手人都會分到“蛋糕”,這兩單通過虛假訴訟實現的房產過戶,房產中介周某獲利一百萬餘元,產權登記人員任某從周某處獲得150萬元後,匯給了律師於某一百萬餘元,再付上一些辛苦費給龍崗登記科工作人員李某後,剩下數十萬元納入自己囊中。律師於某,則拿著他把那份錢再去和法官“勾兌”。
  據悉,僅這兩單通過虛假訴訟進行的房產過戶,經稅務部門核算,給國家造成的稅收損失至少有540萬元,而這隻不過是這條黑色利益鏈條中目前有據可查的律師於某經手的兩單。
  難究買賣方法律責任
  “當事人雙方通過虛假訴訟達到房產過戶的非法目的,不僅造成了國家稅收的大量損失,破壞了房地產交易市場的正常管理秩序,還嚴重損害了司法的公信力。而一旦房產中介、律師、產權登記人員、法官這些專業人士以及掌握公權力的人員也介入進來,為之出謀劃策,並占據黑色利益鏈條的各個環節,則危害更甚。”一位辦案檢察官說,“對於黑色利益鏈條上那些濫用公權力收受好處費的產權登記人員、司法人員等,更應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檢察官指出,但對於虛假訴訟中所謂的“原被告”雙方,目前並無有效法律追究他們這種虛假訴訟的法律責任,這有待於立法上的進一步完善,但至少可以做的是,對於這種法律上的不誠信行為,應作為污點記錄進其個人的誠信系統,形成一定的威懾力。編輯:健龍
  (原標題:打假官司非法過戶房產 深圳有律師法官齊齊搵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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