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觀察
  前晚,廣州開展2014年全市冬季街面聯合救助專項行動,民政部門首次聯合社會力量救助街頭流浪露宿者。但他們的大多數,還是只願意接受棉衣棉被等愛心物品,卻不願到救助站。(見昨日本報)
  北風呼呼,天寒地凍,每見流浪者蜷縮在街邊,心中不免戚然。廣州民政部門在這個冷雨霏霏的寒冬之夜,給街頭流浪者送去禦寒用品,真可謂雪中送炭,善莫大焉。“社工+義工”模式——民政部門與社會力量一起,對流浪者進行救助,是一種模式的創新;開展“思鄉熱線免費打”、“救助熱線社工接”、“流浪故事義工聽”等心靈關懷,是一種內容的拓展;“救助站有床有棉被,你明天想走隨時可以離開,想回老家可以送你火車票”,是一種人性化之舉。有禮有數,關心備至,大多數流浪者卻不太領情,不願意進救助站,倒是出人意表。其實,這種情況並非廣州獨有,許多城市都存在流浪者寧願露宿街頭也不願進救助站的現象。
  何以至此?皆因進救助站的救助模式對流浪者不具普適性。將流浪者接進救助站,甚至送一張火車票讓流浪者回家,只是針對一種流浪成因:因突發情況或意外事件——如失竊、精神失常、找不到親友等——無錢回家而流落街頭。而流浪者的“面孔”各異,每人身上都有一本難念的經,甚至於,它是一類人的“生活方式”,像作家三毛。一位義工曾在他的博文中描述一位流浪老人,“他說自己從小就開始流浪,已經過慣了這種生活,家裡人曾經將他接回去,但他沒過多少時間就會跑出來。他說流浪就是我的生活方式,它是自由的,我喜歡自由,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救助站,對這幾類人來說是要不起的“奢侈”,此時,確實遠不如一套棉衣、一床棉被來得實在。
  對流浪街頭露宿者進行救助是必須的,但也有必要對流浪者進行甄別,對不同人群採取不同的救助方式和救助力度,並顧及每一位流浪者的自尊與自主。對因意外原因流浪的,勸導其進救助站,為其返鄉提供必要的幫助;對願意自食其力且有一定勞動能力的,最好能幫助其進行就業培訓,儘快找到合適的工作崗位;對不願意接受救助的,也要充分尊重其個人選擇權,不要強人所難。
  話題最後,說說救助站。先說這名字,一個“救”字,就讓許多人心裡不舒服。一些人身體雖然在流浪,自尊並沒有流失,他們骨子裡未必喜歡被救濟。香港有一個叫“臨時避寒中心”的場所,名字相對中性一些。無論如何,寒冬風涼雨冷,在外流浪的游子,不管你多“任性”,只要有可能,年關將近之際,都應回到洋溢愛與溫暖的家中。(連海平)  (原標題:流浪,未必都需要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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